2016亭林中学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2)
亭林中学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按照昆山市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和《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千灯镇新生招生实施办法,我校制定相对应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原千灯镇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原千灯镇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石浦拆迁户安置在招生区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符合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和管理实施细则达到积分要求的非昆山籍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黄浦江路西面所有小区,黄浦江路东面的奥园、晶蓝上城、清华明城。
三、报名流程: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网上报名:有房产证的,于5月30日---6月8日登录昆山教育网,点击”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确认提交成功后打印入学报名表。
2、现场审核:6月10日---12日到所填报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网上报名成功的,现场审核时请带好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房产合同(必须是一手房的购房合同、二手房的购房合同不作为依据)、购房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能进行网上申报的,请带好原房产证、拆迁安置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4、外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需要带好就读学校的电子学籍卡。
(二)千灯新市民适龄儿童
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和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四、几个重要时间提醒
1、5月30日—6月8日本市户籍网上报名
2、6月10日—12日本市户籍到学校现场审核
3、7月10—16日受理已递交购房合同的房产证验证
4、7月25日公示各校积分排名
5、8月15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亭林中学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