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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各年级德育目标

创建时间:2019-09-1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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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7月04日

 

初中各年级德育目标

《大纲》已为我们制定了科学的初中阶段总的德育目标,这个目标是经过三年教育逐步实现的。所以,必须注意层次性、递进性、针对性,避免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张根据德育最佳期理论,确定各年级最佳德育目标,根据德育目标层次化理论,将初中阶段的德育目标分解和具体化为年级的德育目标。这样既可使每个年级的德育目标适合本年级学生的实际,又可以体现初中阶段德育目标的整体精神。完成三个年级德育任务,也就实现了初中阶段的德育目标。为此,根据《大纲》的规定我们将其分解为年级目标。

初一年级的德育目标如下:

    1.政治思想方面的德育目标要求

    (1) 爱班级、爱学校、爱家乡,初步具有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的思想情感。

    (2) 懂得学习与祖国建设的关系,初步具有为祖国而学习的意识。

    (3) 初步形成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的思想观念。

    (4) 初步具有惜时守信、讲究时效、竞争意识等思想观念。

    (5) 相信科学,不参加迷信活动。

    2.道德行为方面的德育目标要求

    (1) 初步懂得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标准。

    (2) 尊敬师长,与同学友爱相处,尊重关心他人,爱护帮助他人,积极为集体做好事。

    (3) 文明有礼,遵守社会公德,初步形成良好的个人道德品质。

    (4) 初步形成热爱劳动,爱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养成勤劳俭朴品德,逐步做到生活自理。

    (5) 能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 初步形成爱惜时间、自觉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独立完成作业的态度和习惯。

    3.个性心理品质方面的德育目标要求

    (1) 初步形成活泼开朗、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心理品质。

    (2) 初步形成诚实正直、自尊、自爱的心理品质。

    (3) 初步能够分辨是非、抵制错误思想言行。

    (4) 初步形成健康的意志、情感、兴趣、爱好等心理品质。

初二年级的德育目标

    1.政治思想方面的德育目标要求

    (1) 热爱家乡,热爱祖国,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2) 具有初步的法制观念,知法、守法。

    (3) 初步树立公民的国家观念。

    (4) 初步树立起共同理想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 政治上有上进心,学习上知努力进取。

    (6) 初步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意识。

    (7) 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

    (8) 方向性目标:政治上要求进步,有主动要求入团的愿望与行动。

    2.道德行为方面德育目标

    (1) 逐步形成尊重关心他人,爱护帮助他人的思想品德。

    (2) 热爱集体,对集体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初步形成集体主义思想品德。

    (3) 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

    (4) 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养成文明交往、礼貌待人的习惯。

    (5) 懂得珍惜青春年华,初步养成严肃认真的学习态度与习惯。

    (6) 积极参加学校公益劳动,养成劳动习惯,懂得节俭朴素,珍惜劳动成果。

    (7) 方向性目标:逐步形成先人后已的思想品德。

    3.个性心理品质方面

    (1) 逐步形成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心理品质。

    (2) 逐步形成诚实正直、勇敢坚强、谦虚谨慎和积极进取的心理品质。

    (3) 初步形成自我认识、评价、控制、调节能力。

    (4) 初步具有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5) 初步具有择友、交友能力。

初三学生的德育目标

    1.政治思想方面的德育目标

    (1) 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

    (2) 具有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学习的目的,能够较好地处理升学与就业之间的关系。

    (3) 初步树立起公民的国家观念。

    (4) 方向性目标:初步树立起惜时守信、重质量、讲效益、优质服务的思想观念。

    2.道德品质方面的德育目标

    (1) 具有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初步形成良好的个人道德品质。

    (2) 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公德。

    (3) 方向性目标:初步能够运用正确观点分析社会现象。

三、初三学生德育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

    (1) 中国国情教育,中国近代史、现代史教育,社会主义新中国伟大成就教育。

    (2) 初步的国家观念教育,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教育。

    (3) 国家和国家安全及热爱和平、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教育。

    2.集体主义教育

    (1) 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升学与就业等关系的教育。

    (2) 关于自由与纪律关系的教育。

    (3) 和谐的人际关系的教育。

    3.社会主义教育

    (1) 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教育。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

    (3) 最新的时事政治教育。

    4.理想教育

    (1) 进一步的学习目的教育。

    (2) 初步的职业理想教育。

    (3) 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

    5.道德教育

    (1) 社会主义文明礼仪、文明生活方式及社会主义道德行为习惯教育。

    (2) 初步的职业道德教育。

    (3)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明辨是非的教育。

    6.劳动教育

    (1) "劳动创造世界"的教育。

    (2) 艰苦奋斗、艰苦创业思想教育。

    7.社会主义民主和遵守纪律的教育

    (1) 宪法及有关法律常识和法规教育。

    (2) 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教育。

    8.良好个性心理品质教育

    (1) 自尊、自爱、诚实、正直、积极进取的教育。

    (2) 健康的思想、兴趣、爱好、性格的养成教育。

    (3) 自我认识、评价、管理、调节、教育能力的培养教育。

    (4) 正确辨别是非能力和抵制不良影响的教育。

 

 

 

 

亭林中学德育处

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