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认定表(20131027)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认定表
学校名称:昆山市亭林中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达成值或情况要点 | 结论 | |||||
一 |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馆 | 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 总占地面积:55600㎡,学生人数708人,生均占地面积78.53㎡。 | 合格 | |||||
2.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 总建筑面积:16645㎡, 学生人数708人,生均建筑面积23.51㎡。 | 合格 | |||||||
3.有平整、适用的操场。小学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 有4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 | 合格 | |||||||
二 | 图书、仪器设备及实验室、专用教室 | 4.教学仪器设备齐全。学校教育装备高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Ⅲ类)》。 | 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 | 合格 | |||||
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 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 图书馆1个,阅览室1个。 | 合格 | |||||||
学校学生数为708人,现有图书36300册,生均51.27册 | 合格 | ||||||||
6.小学科学实验室至少1个;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至少各1个。 | 初中物理实验室1个,化学实验室1个,生物实验室1个。 | 合格 | |||||||
7.有计算机网络教室。每百名学生不少于10台计算机。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均要配有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体育器材室及教学器材。音体美教学器材和设施能满足教学和体艺活动需要。 | 网络教室2个。 | 合格 | |||||||
学生电脑163台,学生人数708人学校生均计算机0.2台。 | 合格 | ||||||||
有音乐教室1个,有钢琴1架。 | 合格 | ||||||||
有美术教室1个。 | 合格 | ||||||||
有体育器材室1个。 | 合格 | ||||||||
三 | 办学规模、班额 | 8.学校办学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原则上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学校,班额可适度放宽(10人以内)。 | 学校学生数708人,有19个班,平均班额为37.26人。 | 合格 | |||||
四 | 教师配备 | 9.教职工配备不低于省定编制标准,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1,初中不低于1:16。 | 学校学生数708人,专任教师数90人,师生比1:7.9 | 合格 | |||||
10.教师学科结构能满足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教育教学需要。 | 教师学科结构合理,能满足开足开齐所规定课程的教育教学需要。 | 合格 | |||||||
11.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适宜。小学、初中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 在职专任教师数9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76人,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为84.44% 。 | 合格 | |||||||
学校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24人。 | 合格 | ||||||||
五 | 安全保障、生活设施 | 12.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 配有安保人员4人。安装有CK、红外线视频监控安全保卫系统,构建了110联动安全保障体系。 | 合格 | |||||
13.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 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纯净水。 | 合格 | |||||||
14.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 厕所男生39只蹲位,女生40只蹲位,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 合格 | |||||||
15.寄宿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 无寄宿生 | 合格 | |||||||
六 | 管理与质量 | 16.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 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 合格 | |||||
17.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违规行为。 | 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无择校生。 | 合格 | |||||||
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违规行为。 | 合格 | ||||||||
18.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 合格 | |||||||
19.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校园文化富有特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 | 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校园文化富有特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 | 合格 | |||||||
20.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80%以上的学生至少参加一个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 | 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率达100% 。 | 合格 | |||||||
201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91.13% 。 | 合格 | ||||||||
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的学生比例达到85% 。 | 合格 | ||||||||
总体情况评价 及综合结论 | 学校总体符合以上要求 | 合格 |
说明:1、正在实施异地新建、老校改扩建工程及正在进行学校撤并等特殊情况的,其规划指标可用来测算认定学校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等。认定后2年内各项工程必须完成,否则撤销认定;
2、评定等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
3、学校合格标准:31项的结论(等第)都是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综合结论为合格;有30—29项的结论(等第)是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综合结论为基本合格;否则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评定人(签名): 时间: